沈陽腳手架租賃站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施工管
沈陽腳手架租賃站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施工管理在執行腳手架搭設連墻件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
② 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設置有困難時,應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③ 宜優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④ 一字形、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
•對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
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
•對高度24m 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可搭設拋撐。拋撐應采用通長桿件與腳手架可靠連接,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度之間;連接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拋撐應在連墻件搭設后方可拆除。